【FuelEU履约】实务FAQ:你最关心的几个问题都在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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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6年5月9日

    【FuelEU履约】实务FAQ:你最关心的几个问题都在这里

    随着2025年度FuelEU履约工作基本结束,相关实务问题也逐渐集中显现。结合客户咨询及实际操作经验,德炜海事整理了几个高频问答,供大家参考。

    Q1.池化过程中,一个船东disapprove,会不会导致整个池子无法推进?

    会,因为pool方案的成立要求所有参与公司在FuelEU database中完成验证/确认。

    欧委会Q&A明确写到,pool details—including verifier selection—must be validated by all participating companies;法规正文也写明,分配到各船的 balance 应由 pool 中所有相关公司在 FuelEU database 中验证。 所以,只要有一家参与方不确认,原方案通常就无法按原样成立并进入下一步 。

    实务建议

    对船东 / 船管公司 建议在3月31日船舶独立核证截止前,对拟用于池化分配的 surplus 数据进行再次确认。 4月入池操作过程中,请按照德炜海事根据EMSA 官方内容整理的FuelEU pooling系统操作手册的步骤操作,避免因误点按钮或流程顺序错误影响池化进度。

    对池主

    建议根据参与船舶数量及交易安排,合理设置若干较小规模的 pool,以降低因个别参与方误点 disapprove 而导致整个池化方案无法按原路径推进的风险。

    *资料来自EMSA官网

    Q2.如果一条船pool后仍是负数,是不是要付“全额罚款”?

    原则上不是“按原始缺口的全额罚款”,而是按pool后仍然剩下的那部分deficit来承担 FuelEU penalty。

    FuelEU的处罚逻辑是:先计算该船的 compliance balance,再看是否通过banking、borrowing、pooling等机制完成合规;如果做完这些后仍然存在compliance deficit,才会触发penalty,而罚款计算依据是该剩余deficit对应的公式,不是回到最初未池化前的全部缺口重算。

    欧委会FAQ也明确把pooling解释为:在总池子为正的前提下,用一艘船的over-compliance去补另一艘船的under-performance;同时,罚款公式见FuelEU Regulation Annex IV,针对的是最终仍存在的合规缺口。

    Q3.Pooling时,如果一艘亏损船购买的额度不够,做完pool后仍为负值,会不会导致整个池化方案无效?

    可能会。FuelEU对pool的基本要求之一,是整个池子的总合规余额必须为正值。因此,如果亏损船只购买了部分额度,而盈余船放入池中的surplus又不足以覆盖该缺口,那么在完成分配后,池子的总结果仍可能为负。在这种情况下,相关pooling方案可能无法通过核查或被认定为无效。

    针对Q2和Q3的实务建议

    对船东 / 船管公司 建议不要预设池主在最终组池和分配时一定会有足够的 surplus 可供覆盖,也不要对“临近截止前仍能顺利补足缺口”抱有侥幸心理。鉴于相关操作受截止时间、参与方确认进度及池内余额变化等因素影响,建议结合自身缺口情况,适当预留安全边际,多购买surplus以防万一,剩余的surplus可以bank到下一年使用。

    对池主 实务上,这类问题往往不是因为“系统不能分配”,而是因为池中实际可用于分配的盈余本来就不够。因此,在建池前,建议先核实 deficit船的缺口大小、surplus船实际愿意放入池中的余额,以及预留的安全边际,避免出现“建了池但最终池子仍为负”的情况。

    Q4.池内余额还没分配就提交了,怎么办?

    先看当前池化方案所处的系统状态。如果只是已提交、但尚未完成所有参与方确认,或尚未被verifier最终核查/记录,通常仍有机会修改分配并重新提交;但如果池化方案已经被verifier确认,尤其已接近或超过4月30日这一法定节点,补救空间会明显缩小。

    根据官方问答,pooling 需由所有参与公司验证,并由verifier最迟于4月30日前在FuelEU数据库中记录池子组成及各船的compliance balance allocation。

    对船东 / 船管公司

    实务上,一旦发现“未分配就提交”,应立即核查系统中是否仍可修改,并第一时间联系verifier,避免在最终核查前把错误方案固化。

    Q5.买船过程中,FuelEU法律责任怎么划分?

    在买船过程中,FuelEU 的对外法定义务并不是简单跟着“买卖合同”或“新船东身份”自动整体转移,而是主要取决于在相关期间内,谁是该船舶的负责公司(company/shipping company)。

    如果船舶在报告年度中途发生所有权或管理权变更,通常应按实际负责期间划分责任:前手负责其管理期间内的相关数据、报告及配合义务,后手负责接手后的履约及后续系统流程。

    EMSA在THETIS-MRV的FuelEU工作流中也已设置Partial FuelEU Report,用于处理这类中途交接情形。

    但需要注意的是,系统中的“对外责任承接”与买卖双方之间的“经济责任承担”并不完全等同。即使后手在系统中继续完成后续报告或履约流程,也不当然意味着其必须承担前手管理期间形成的全部FuelEU缺口、罚款或相关成本。

    对买卖双方

    对于交船前后的compliance balance、数据交付、partial report、verifier配合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,建议在SPA或交接协议中明确约定cut-off date及责任分配,以避免后续争议。

    Q6.近期与冰级船(ice-class vessel)相关的FuelEU计算差异事件是怎么回事?

    冰级船在 FuelEU 下并不是按普通船舶的简单逻辑计算。

    根据官方规则,企业需要在 FuelEU 监测和报告中记录船舶冰级及冰况航次信息;如需排除冰况下的额外能耗,还应在 Monitoring Plan 中提前说明监测方法。由于这部分计算涉及较复杂的 Annex V 逻辑,近期市场上出现了关于冰级船 FuelEU compliance balance 计算差异的争议。

    多家行业媒体报道称,部分冰级船的计算结果可能与应有结果不一致,进而影响 pooling 分配和 penalty 预估,此外,EMSA于2026年4月中旬紧急修复了计算公式,更新了Thetis系统合规数据。

    鉴于部分细节问题可能对整体履约进度造成延误,建议在2026年度尽早完成KYC、合同签署及系统操作等前期准备工作,以为后续履约流程预留更充分的时间。

    结合我们的实务经验,FuelEU履约流程建议至少预留2至3个月时间,以应对数据核对、KYC、合同签署、系统操作及verifier沟通等环节可能出现的延误。建议相关船东 / 船管公司尽早启动准备工作, 2026年年底即可着手安排,以为后续正式履约预留充足的时间 。

    德炜海事 持续关注IMO、EU ETS及FuelEU Maritime等最新动态。如您希望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对船队运营的实际影响,欢迎与我们联系,我们愿与您共同探讨更合适的应对思路。

    高经理

    碳咨询顾问

    欧洲能源交易所(EEX)交易员

    英国标准协会(BSI)温室气体从业者

    关于德炜海事

    德炜海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,是德炜集团旗下专注绿色航运与海事咨询服务的专业团队。集团母公司德炜国际有限公司创立于1993年,深耕全球海事行业三十余年。

    德炜海事聚焦航运企业低碳转型核心需求,提供包括 EU ETS(EUA)与FuelEU合规咨询、航运绿氢项目支持、智能船舶坞修解决方案、FGSS服务、缸套直径测量仪(CLDM)供应与技术支持、以及国产船用设备出口解决方案等。依托覆盖亚洲、中东、欧洲的全球网络资源,德炜海事致力于提供可靠、卓越、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,助力航运企业应对监管变化,把握绿色航运新机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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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邮箱:madelena.ko@tecwayint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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